English

上海:质量问题从住房抓起

1999-02-01 来源:光明日报 谢云 我有话说

房子不再仅仅是公房,住房制度改革的加快,住房商品化进程的推进,使住房渐渐成了私有财产。住房质量问题也日渐突出出来。

既然是商品,你就不能给我次品。房子漏了,你得管保修;墙面裂了,你得管保补;地面鼓了,你得管压实……现如今住房的质量也实在不敢恭维。

在上海,住房官司也是层出不穷。

上海建委从今年起推出一系列硬性规定,抓住房质量。他们认为,在市场规则尚不健全的情况下,政府需要倾注更多的心血来关心住房质量。市场经济条件下,政府对住房更有责无旁贷的责任,政府要规范企业主和市场行为,按规范执行。

——推广新工艺。漏雨问题,楼顶施工尽量不用预制板,推广钢筋混凝土现场浇铸,室内屋顶不得粉刷,以防施工单位有意遮盖内伤。

——强制推行住房监理。用他们的话说,“找两个真正替老百姓说话的人”来看住房质量。

——严格管理建筑材料与构件,实行出厂合格证,现场许可证,建筑商不得指定厂家。发生质量事故,建筑商必须承担直接损失,以克服债无主的弊端。

——认真处理住宅投诉。发生质量投诉的,建设单位必须负责解决问题,造成损失的,开发商必须先负责赔偿,然后再向责任人追究责任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